事业单位养老
一、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20%(部分省份如四川自2019年5月1日起降至16%)。个人缴费比例:8%。
职业年金
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4%。
二、养老金待遇调整(以2025年为基准)
上调幅度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增加约210元,上调幅度达4.5%。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增加约180元,上调幅度达4.8%。对于工龄较长的退休人员,还有额外的工龄倾斜政策,如工作年限超过30年者,每增加1年加发15元。
特殊群体补贴
高龄老人、艰苦岗位退休人员和基层工作者等特殊群体将享受额外的补贴。
三、清欠管理案例
以台前县为例,通过“三包三联”机制有效推动欠费治理。该县通过电话通知欠费单位,并建立台账明确欠费主体及金额。召开清欠推进会,至2024年底前成功清理95.46%的欠费,总金额达2941.6万元。
四、参保范围
此政策适用于编制内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在未转企的情况下,暂按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转企后则纳入企业养老保险。
五、转移办法
同统筹范围流动: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跨统筹范围流动:转移基金(单位缴费按12%转移,个人账户全额转移)及职业年金全部累计额。
六、养老金计算方式
基本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计发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如60岁退休计发139个月)。
职业年金
作为补充养老金,退休后按月领取,计发方式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七、政策执行要求
2025年的调整方案将于1月1日实施,补发工作将在6月底前完成,新的待遇将随养老金一起发放。退休人员需按时完成养老保险资格认证,确保社保卡状态正常,以顺利领取养老金。这一政策旨在为广大退休人员提供更加稳定、可持续的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