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前欠下一屁股债 最后这些债务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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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第一次战争后,清被迫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在这些条约中,除了割让土地和主权外,还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赔款。在早期,列强主要的目标是打开中国市场,对赔款的要求并不高。清通过艰苦努力,大多还清了这些债务。
甲午战争时,日本提出了天价赔款要求。当时清财政紧张,无法一次性支付巨额赔款,只能向其他国家借外债。这笔外债的规模远超之前的赔款,使得清的财政陷入了困境。此后,又发生了庚子事变,清再次面临巨额赔付。为了还清这些债务,清不得不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为担保,约定分39年还清。
在清努力还债的过程中,武昌起义爆发了。清的威望和影响力大幅下降,各地纷纷响应革命。最终,一个临时在南京成立,而孙中山被选为临时大总统。南北尚未统一,南方各省并不完全服从南京临时的命令。列强也不承认这个尚未完全控制中国的临时。为了得到列强的承认和海关关余的支持,南京临时不得不承认清之前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并承诺继承并归还所有借款。
后来,袁世凯窃取了革命的胜利果实,成为大总统。他也面临着清的债务问题,并继承了所有的不平等条约和借款。一战后,中国虽然得到了胜利国的名义,但拖欠的赔款仍然繁重。无论是北洋还是后来的南京国民,都继承了这些债务并继续还款。甚至在抗战爆发时,南京还在继续支付赔款。直到二战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各国的宣布放弃,部分赔款才得以免除。因为战乱不断和财政紧张的原因,从袁世期起清的债务一直未能完全还清。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于中国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和挑战。然而无论怎样困难债务始终是需要解决的只有通过不断地努力和发展才能逐步摆脱过去的阴影走向更加繁荣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