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养老金上调方案公布
关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
一、调整范围
针对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其养老金将进行调整。
二、调整水平
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进行设定,这一比例为高限,各省份将以此为基础制定各自的调整方案。
三、调整办法
本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所有同一地区的退休人员都将享受同一标准的增长额度。例如,四川省的人均定额增加为每月27元,辽宁省的定额调整则为每人每月增加33元。
挂钩调整:与个人的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在辽宁省,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的部分,每月统一增加一定的金额;超过15年的部分,每增加一年缴费年限,每月的养老金增加一定金额。
倾斜调整:针对特定群体进行额外调整,包括高龄群体、居住在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以及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等。对于高龄群体,根据不同的年龄段给予不同的倾斜增加额度;对于符合条件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月额外增加一定金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养老金调整要确保其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四、资金来源
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资金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调整资金从机关养老基金列支。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等地区的养老金调整将得到中央财政的补助,同时地方财政也将对企业退休人员的新增支出给予补贴。
五、地方实施方案
各省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以辽宁省为例,其定额调整标准为每月增加33元,缴费年限分段计算,高龄人员可以享受最高60元的倾斜调整。四川省则定额调整每月增加27元,同时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并叠加高龄和艰苦地区补贴。各地在实施方案备案后,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给广大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