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业主蹲在路边瞅盖屋子 一个创造她立马跑到售
近日,河南一位女业主因新房采光问题愤而要求退房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位女业主胡女士,在泉舜上城购买了一套新房,然而实地考察后却发现,新房的阳光照射时间竟然不足两个小时。她对此非常不满,向开发商反映了问题后,却只收到了一个养生壶作为解决方案,这让她更加愤怒并坚持要求退房。
那天,胡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今年六月,她满怀期待地购买了这套房子,但十月份的实地考察让她大失所望。一整天的时间,她都在观察房屋的采光情况,结果却令人沮丧。她表示,购房时销售人员曾信誓旦旦地保证采光没有问题,但现在的情况却与此截然不同。胡女士表示,售楼部至今尚未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因此她坚持要求退房。
随后,记者陪同胡女士一同前往售楼部了解情况。售楼部的销售总监表示,胡女士想要退房需要符合国家的规定,即患有重大疾病或银行拒贷。然而胡女士明确表示,她要求退房的原因并非患病或银行不批贷款,而是因为阳光照射达不到国家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采光标准,大寒日阳光照射时间不得低于两小时。
面对胡女士的诉求,销售总监表示在胡女士反映问题后,他们已对此进行了处理。然而胡女士对此并不认同,她表示虽然售楼部确实采取了行动,但所谓的解决方案只是送了一个养生壶。对此胡女士表示质疑:“为何不送个手电筒呢?那样还能照明。”经过记者的协调,销售总监表示将全力处理此事,并承诺会满足客户的所有要求。胡女士表示愿意等待一段时间看看处理结果。
阳光照射不足确实是一个大问题。每个人都希望沐浴在阳光下,享受阳光的洗礼。因此开发商必须确保房屋的采光满足客户需求。只有如此,客户才能住得满意舒心。这一事件也提醒我们,购房时不仅要关注房屋的价格、地理位置等因素,还需要关注房屋的采光情况。毕竟阳光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之一。希望开发商能够重视客户的诉求,切实保障客户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