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狗绳致人摔倒 狗主被判赔8万
遛狗不牵绳,广州邹女士付出了代价。近日,广州市花都区法院通报了一起案件,邹女士因未牵好狗绳,导致小区内的简女士受到惊吓摔伤,左手被评为十级伤残,需赔偿近8万元。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6年8月的一个早晨,邹女士在小区内遛狗时未牵狗绳,小狗突然冲向遇到的简女士,导致简女士受到惊吓而摔倒。邹女士立即带简女士前往医院检查治疗,并承担了所有费用。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简女士随后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邹女士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法院认为,邹女士作为小狗的饲养人,未能控制好小狗,对其四处乱窜的行为负有责任。简女士在正常行走过程中受到惊吓而受伤,没有过错。法院支持了简女士的主张,判决邹女士赔偿各项费用共计79872.90元。
法官指出,养宠物虽然给人带来乐趣,但一旦发生伤人事件,就会带来损失。邹女士以“我家狗不会咬人”为由不牵狗绳,是一种放任行为。对于怕狗的居民或小孩来说,无论宠物狗是否温顺,他们都会感到害怕。宠物饲养人应该合理管理和饲养宠物,注意公共文明,避免影响他人。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遛狗时要牵好狗绳,注意宠物的反应,避免伤及他人。作为路人,也不要随意逗弄他人的宠物,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我们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和公共道德观念,尊重他人的权益,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这起案件也提醒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尤其是在公共场所,要时刻注意周围环境和他人的行为,避免发生意外。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宠物管理的监管力度,提高宠物主人的责任意识,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全和和谐。
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认识到遛狗不牵绳的危害性。我们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合理饲养和管理宠物,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也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尊重他人的权益,共同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