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上浮引争议 网友-我们真的能拿到更多的养老金吗?
随着2015年的到来,全国多个城市,包括天津、重庆、福建和江西等,已经实施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上一年相比,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其社保费用均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上涨趋势。这一调整,追溯其根源,主要是基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这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主要依据。
我们也要认识到,虽然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们的社保权益,但我国企业和个人所承受的社保缴费压力仍然较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指出,我们需要扩大参保缴费的覆盖面,并适时适当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目前我国社保缴费的比例在国际上属于偏高水平,企业和个人的负担较重。
以天津市为例,该市人社局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标准有所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分别上调了282元和1278元,涨幅分别为11%和10%。
除了天津,其他城市如福建和江西也实施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公开信息显示,福建省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1600元执行;在江西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也有所调整。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主要基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社会平均工资并不能完全反映出社会群体平均收入的真实情况。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如何更加合理、公平地设定社保缴费基数和费率。
我国在保障社保权益的也需要关注企业和个人的负担问题。适时适当地调整社保政策和费率,是保障社保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我们期待能够广集民智、集中攻关,制定一个符合国情、统筹各方、切实可行的顶层设计,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