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贪恋事故赔偿款 欲认领弃养13年女儿遭拒
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的一个小镇上,小王经历了与众不同的童年。刘志月,通讯员李宣彤报道,关于一起亲生母亲时隔十几年突然出现要求认领女儿的案件。故事要从头说起。
在1999年2月的一个清晨,年仅两岁的小王经历了家庭的巨变。她的生父甘某因犯罪入狱,而她的生母陈某则在不久之后遗弃了她,开始了新的生活。幸运的是,小王被善良的养父老王收养,视如己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早在1999年3月,陈某就已得知老王抚养了小王,但她一直不闻不问。直到最近,小王的亲生父亲甘某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陈某突然现身,意图认领女儿。原来,她可能是想利用小王的生物学父亲身份获取交通事故赔偿款。
小王明确拒绝了母亲的认领请求。为什么一位母亲会在孩子最需要关爱的时候选择遗弃,而在十几年后却突然想要认领呢?这其中的原因让人不解。
案件进入了法律程序,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已经具有一定意思表示能力的小王都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认为,由于小王的拒绝,陈某提出的确认母女关系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因此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陈某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她引用了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声称如果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而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法院对此并不认同。法官指出,是否推定亲子关系成立,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小王年幼时被遗弃、陈某未尽母爱、时隔多年突然出现可能涉及获取赔偿等情况下,法院有理由怀疑陈某的动机。小王已经年满16岁,她的意见应得到充分尊重。考虑到她与老王的父女感情深厚,确认陈某与小王的关系可能会对她产生不利影响。
从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和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法院最终驳回陈某关于确认其与小王系母女关系的上诉请求。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亲情的回归需要在正确的时间和方式下发生,才能真正有利于孩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