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破产人在深圳产生

考古发现 2025-07-01 14:36www.178767.com考古发现

全国首个"破产人"案例的诞生,无疑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最具标志性的事件。这一事件发生在2021年11月8日,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下是关于这一案例的详细解读:

一、案件背景

呼某(化名),这位曾经深圳某商场教育培训机构的经营者,因商场倒闭而背负了沉重的债务负担。累计负债高达480余万元。尽管变卖了唯一的住房以偿还260万元债务,呼某仍然面临140余万元的债务压力。

二、申请破产的条件

在面对无法偿还的债务困境时,呼某提出了个人破产申请。经法院调查确认,其财产确实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呼某目前无固定工作,每月收入仅约5000元,并且需要独自抚养女儿。

三、法律程序

呼某的破产申请裁定后,进入了为期三年的免责考察期。在这三年里,呼某需要定期申报其收入、支出及财产状况。她的剩余收入将用于偿还债务。她还需要遵守《条例》规定的消费行为限制。

这一法律程序的意义在于,它为那些“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了在债务危机后的法律保障,帮助他们重新振作,同时也促进了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四、社会影响

对于呼某来说,这一条例的出台给了她一个“经济重生”的机会。她表示,虽然经历了一段艰难的时期,但有了这个机制,她可以更加积极地面对未来。这个案例也被视为中国个人破产制度的重要实践,对于完善我国破产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不仅为债务人提供了法律保护,也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全国首个"破产人"案例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后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展示了法律对于"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的关怀,同时也体现了市场经济对于个体困境的关注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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