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刑罚骑木马驴 揭女子骑木马驴刑罚全过程[多图]
在古代中国,对于犯下严重罪行的女性,往往会遭受一种被称为“木驴”的残酷刑罚。这种刑罚的装置设计独特,融合了羞辱与折磨,体现了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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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以后,木驴的设计进一步演变,加装了偏心轮机关。这种机关可以在木驴被推动时,调节机关抽送的速度快慢,大大增加了女犯在游街时身体所受的刺激和折磨。当女犯骑坐这种木驴时,必须用力抵抗下身所承受的强大压力,而在短暂喘息之际,其速度便突然加快,造成一种凌辱侵犯的感觉。这种设计不仅增加了羞辱性,还减少了因下体出血导致的提前死亡风险。
而对于那些罪名较轻的女性犯人,有一种称为“坐木驴”的囚车。这种木驴实际上只是普通的平板车,上面竖起的木桩用于负载女犯游街。尽管名为“木驴”,实则只是象征性的刑具,用以区分重罪女犯的骑木驴刑罚。
据历史记载,木驴刑罚最早大约出现在两宋时期。早期的木驴构造相对简单,类似于一张有弧度的木板条凳,下面装有驴腿或滚轮。女犯在定罪后,全身衣物被剥光,双腿分开,阴户对准木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随后,用铁钉将女犯的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挣扎。整个游街过程中,女犯会被抬着示众。整个行刑过程相对简单。
在宋元时期,使用破鼓、破锣开道已成为惯例,旨在与高官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在游街过程中,部分地区会使用带刺的荆条抽打女犯的后背,其他地区则用水火棍鞭打女犯的乳房和臀部。这一刑罚被视为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的典型代表。
到了明末清初,“骑木驴”的刑罚更加残酷。女犯在遭受木驴刑罚前会被剥夺所有衣物,在游街当日公开展示其身体敏感部位。有些女犯甚至会在游街前遭受衙役的公开或其他妇刑凌辱,以达到恐吓民众和削弱女犯人反抗的效果。这种刑罚简直灭绝人性,完全不将女囚犯当作人看待。
游街示众的过程中,女犯人的下体和肛门会受到木橛的反复刺激,引发剧烈的疼痛。由于双腿被分开固定在驴背上,她们无法借助夹紧大腿来缓解每一次的抽插带来的痛苦。特别是对于身形较小或乳房较大的女犯,这种痛苦更是难以承受。有的地方为了减轻木驴对女犯人的伤害,甚至对其进行了安全性改良,但仍然无法消除这种刑罚带来的极大刺激和羞辱。
除了身体上的痛苦,骑木马刑罚更是一种对女性人格的极度羞辱。女犯人在游街时,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痛苦,还要遭受被押解人员玩弄乳房和屁股的羞辱。这种凌辱使得女犯人在遭受刑罚后,往往感到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被彻底摧毁。
木驴刑法的残酷性不仅仅在于身体上的伤害,更在于对女犯人的心理折磨。游街示众后,女犯人往往感到自己的身体被“彻底洞穿”,许多人在解下木驴后出现大小便失禁的情况。这种极端的羞辱和疲惫使得年轻的女犯人渴望早日被处死,以解脱无尽的痛苦。
木驴刑法之所以可怕,还在于它在保护女犯身体的让她们在极度羞辱和疲惫中遭受残酷的折磨。大多数年轻女犯人在被木驴蹂躏的还要遭受精神上的折磨,被送往刑场时着。这种刑罚的残酷程度令人毛骨悚然,让人不禁为古人的遭遇感到心痛。
对于那些热衷于穿越回古代的女性,她们是否愿意面对这种残酷的刑罚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在古代社会,女性地位低下,遭受这种刑罚的女犯人永远失去了在宗法封建社会体制内的地位,她们的亲属和家人也不会愿意来保释她们。这种刑罚通常只用于被判凌迟处死的年轻女犯人。
骑木马刑罚是古代社会中对女性的一种极度残忍和不人道的待遇。它不仅是身体上的折磨,更是对女性尊严和人格的彻底摧毁。这种刑罚的残酷程度令人发指,让人不禁为那些遭受苦难的女性感到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