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皇帝不敢杀孔子和张天师的后代

天下奇闻 2025-04-28 02:28www.178767.com天下奇闻趣事

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每当提及严重的罪行与死刑,都会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当罪犯的背景涉及到千古流传的名人后代时,案件的审理结果往往会引发更多的热议。

让我们回溯到明朝的成化二年,也就是公元1466年的一个春天。在山东曲阜,衍圣公孔弘绪犯下大罪:妇女四十余人,无辜杀死四个平民。这一案件震惊了当地,官府迅速将其捉拿归案,按照《大明律例》的规定,孔弘绪应当被斩首。

这位衍圣公的所作所为上报到朝廷后,皇帝考虑到孔弘绪的特殊身份——他是孔子的后代,为了给孔圣人面子,决定从轻处理。于是,孔弘绪的死刑被驳回,只是削去了他的衍圣公爵位,将其贬为平民。他的弟弟孔弘泰继承衍圣公的爵位,而后孔弘泰去世后,这一殊荣又传给了孔弘绪的儿子孔闻韶。

同年四月,另一位名人后代——正一嗣教大真人张元吉也犯下了大罪。他僭用器物、擅易制书、强夺子女,甚至杀死无辜百姓四十多人,手段残忍至极。这样的罪行,按照律法本应被凌迟处死。上报朝廷后,张元吉得到了与孔弘绪相似的待遇:被打三百大板后发配到铁岭。他的职位则由他的儿子继承。

不久之后,张元吉以照顾年迈母亲为由,向朝廷请求回家。成化皇帝竟然恩准了他的请求。于是,张元吉在铁岭短暂停留后,毫发无损地回到了家中,继续他的生活。

从这两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明朝成化皇帝对于名人的后代所持有的纵容态度和对他们的敬重。对于一般人犯下如此大罪,可能早已命丧黄泉,但涉及到名人的后代,却能够得到皇帝的格外开恩。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种特殊现象和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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